2025年8月28日 點擊人次: 5306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財政廳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的通知》陜教規范〔2022〕3 號文件,《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優化調整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補償方式及申請辦法的通知》陜教規范〔2023〕2號文件,《關于做好2025年度陜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的通知》現將我校2025年辦理情況通知如下:
一、辦理對象
經國家和我省正式批準設立的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2021-2025年年度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研究生,于陜西省艱苦邊遠地區縣基層單位就業,畢業次年就業視為非應屆畢業生就業。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已享受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不得重復申請。
《陜西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中的基層單位是指:
1.我省艱苦邊遠地區(名單附后)縣以下(不含縣本級和縣級政府駐地所在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鄉鎮文化站、鄉鎮財政所、基層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站等;
2.工作現場地處我省縣以下的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3.縣級以上(含縣級)各局(委員會、辦公室)、高等學校、公安機關支隊級以上(含支隊級)等不屬于基層單位;金融、通訊、煙酒(原材料種植除外)、飛機及列車乘務、房地產及其相關產業等特殊行業,不屬于基層單位。
陜西省艱苦邊遠地區縣名單

二、補償金額
學費補償金額最高限額為:本專科生8000元/學年,研究生12000元/學年。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學費低于最高限額的,按照實際繳納學費補償;實際繳納學費高于最高限額的,按規定的最高限額補償。以上學費不含住宿費及其他雜費。
三、補償方式
1.我省普通高校(不含部屬院校)畢業生應屆畢業當年到《暫行辦法》規定的基層單位就業,首次服務協議期在3年及以上的,畢業離校后可以申請學費補償5000元(2025年畢業生可申請)。
2.畢業生在基層單位服務滿1年后,可以申請補償在校實際繳納學費總額的1/3,最高不超過每學年學費補償金額限額,本專科生8000元/學年,研究生12000元/學年(2023、2024年畢業生可申請)。
3.畢業生在基層單位服務滿3年后,可以申請《暫行辦法》規定的學費補償金額的剩余部分(2021、2022年畢業生可申請)。
四、申請辦法
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應按照以下辦法,提出申請學費補償。有關部門在審核過程中,必須規范審核意見的簽署,未簽署審核意見(含簽署時間等)、未署名及未加蓋相應公章的均視同無效。審核不通過的須簽署具體原因。
1.畢業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基層單位服務滿1年或滿3年后,向就業單位所在地縣級學生資助部門提交《陜西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請表》(附件1)一式2份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基層單位服務3年及以上的確認就業關系成立的文書(就業協議、勞動合同、聘用錄用文件等),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就業時學歷證書、銀行借記卡等證件的復印件。
2.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對畢業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填寫《陜西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審核明細表》(以下簡稱《明細表》),審核認定通過后,每年9月底前,將《申請表》《明細表》報市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匯總,同時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市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將《申請表》《明細表》匯總后報省學生資助事務中心,同時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3.省學生資助事務中心審核匯總各地上報的材料后,向省財政廳提出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請及補償金額明細,省財政廳審核同意后于11月底前將補償經費下達市縣。
4.縣級財政部門收到經費后,根據《明細表》在15個工作日內將補償經費兌付到畢業生個人。畢業生在校期間獲得助學貸款的,由個人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自行向銀行還款,所補償的學費應優先用于償還助學貸款及本息。
五、違約退還
對未滿3年離開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視為違約,取消其學費補償資格。畢業生應退還已獲得的學費補償金,由縣級人社部門和學生資助部門負責追繳。畢業生違約記錄將歸入人事檔案,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六、校內辦理
1.符合補償條件的畢業生填寫并向所在學院遞交《陜西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請表》一式 2 份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陜西省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服務確認就業關系成立的文書(就業協議、勞動合同、聘用錄用文件等)。
2.各學院收集申請學生《申請表》和確認就業關系成立的文書材料,蓋學院公章后9月10日前提交至就業中心,就業中心辦理后續流程后返回學院。
3.各學院將申請材料裝袋后,返還畢業生。
就業中心
2025年8月28日
相關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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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優化調整高校畢業生到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補償方式及申請辦法的通知:
https://jyt.shaanxi.gov.cn/gk/zc/gfxwj/202308/t20230824_3408279.html
陜西省省內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各地工作咨詢電話公布:
https://jyt.shaanxi.gov.cn/index/dtyw/202308/t20230829_3295946.html